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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麗法案通過後,紐約時報登了一篇重頭文章,是紐時四十年記者、三次普利策獎得主弗里德曼寫的,嚴詞批判大美麗法案。朋友看完後很生氣發給我,我看完後只能覺得真是篇奇葩文章。我建議大家不妨讀讀,看看他講的有沒有道理?但以下是我讀完後給紐時留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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