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再提《刑法》第100条,表示修法后的条文仍具约束力,警告蓝白立委涉嫌以暴力胁迫手段破坏宪政,甚至涉及叛国。
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批评,这是滥用司法迫害在野,指民进党背弃当年废除思想犯条文的初衷,并质疑以国安法、反渗透法打压异己。
台湾新兴政党时代力量也表示,这条恶法不是可以用来得意扬扬喊着“伺候”别人的法案,台湾也不能走上威权的回头路,“柯总召不是对历史没有记忆,而是对权力没有节制”,他们呼吁柯建铭为失格的言论出来道歉。
据悉,中华民国《刑法》第100条是用来惩罚“想”用暴力或威胁手段来推翻政府或改变国家体制的人。以前这个条文只要你有“想法”就可能被抓,被批评是“思想犯”条款。后来在1992年修正后,规定必须真的动用暴力或威胁,才会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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