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非正常死亡”?
首先把“非正常死亡”这个概念解释一下,以免影响大伙儿的后续阅读。
每次提到“大饥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以为“非正常死亡”就是“活活饿死”。其实不然。“活活饿死”只占“非正常死亡”的一小部分比例。下面,俺简单说一下当年的非正常死亡,都有哪些情况。
◇活活饿死
这个好理解,俺就不细说了。
◇因【营养不良】死亡
在大饥荒期间,由于食物严重匮乏,不论大人小孩,普遍都营养不良。长期的营养不良会导致各种疾病(比如:浮肿、胃溃疡、肝炎、肺结核、肾炎)。在当时的条件下,营养不良引发的疾病根本就没法治疗。为啥捏?因为大饥荒主要发生在农村,那里的医疗条件本来就差,而这类疾病又太普遍了,医务人员根本无暇顾及。所以,很大一部分人就在这些疾病的折磨下,慢慢地油尽灯枯。
这类情况占的比例估计是最高的。
◇因【食物中毒】死亡
在食物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只好吃野菜、草根、树皮来充饥。到后来,连草根、树皮都吃光了,就开始吃观音土。
要知道,野外的植物并不是都能吃的,有些植物吃多了难消化,有些吃了会中毒。而观音土吃多了,根本消化不掉,等同于自杀。
很多人就是这么被搞死的。
◇【医疗体系崩溃】加剧前两种死亡
请注意,医生护士也是人。大饥荒的时候,他们跟其他人一样挨饿。
在某些重灾区,医疗机构会因为医务人员的大量死亡而完全瘫痪。即便某些医务人员侥幸没死,哪里还顾得上帮别人看病?所以,很多人(尤其是老人、儿童)因为得病后没人治疗而死亡。
◇【婴儿】的非正常死亡
在严重营养不良的情况下,很多已经怀孕的妇女,生下来的是死婴,还有很多流产。请注意:这种情况在人口统计数字上,是体现不出来的。
除了上述情况,还有些农民由于口粮不足,无法养活家里的多个小孩,会把年纪小的(刚出生没几年的)处理掉。假如被做掉的小孩尚未报户口,那么在人口统计数字上也是体现不出来的。
◇因为【逃荒】被枪毙
如果在古代碰上饥荒,很多农民会选择逃荒——跑到相对富裕的省份去讨饭。
但是在社会主义中国,逃荒要饭是不被允许的。在党的眼里,逃荒要饭是旧社会的陋习,新中国怎么能出现捏?!这不是给新中国抹黑吗?!所以,在大饥荒的重灾区(比如:四川、安徽、河南)很多地方官员调动民兵把守交通要道,禁止农民逃荒。
个别地区甚至会对逃荒的人就地处决。对这种野蛮行径,大伙儿可能觉得匪夷所思。其实在独裁专制的国家,这种做法很正常。比如当今的北朝鲜,连年闹饥荒。很多北朝鲜的饥民想逃荒到中国。而北朝鲜的边防军一旦发现饥民穿越国境,直接开枪射杀。
◇因为【吃人 & 被吃】
大饥荒期间,在很多省份都出现【人吃人】的惨剧。
如果说“逃荒”是给社会主义抹黑;那“人吃人”简直就是在狂砸社会主义招牌啊!我党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存在捏?所以,一旦发现有人吃人的事情(不管是杀活人吃肉,还是吃已死的尸体),当事者肯定会被抓去枪毙,当时还有一个专门的罪名叫【破坏尸体罪】。
◇自杀
还有些人因为受不了这种悲惨世界,选择自行了断。有些家庭甚至是举家自杀。
---谈谈三年大饥荒[1]:扫盲一下大饥荒的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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