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撤离延安……王实味则由中央社会部押送到晋绥根据地。途中,因王实味“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便成了行军途中的一个包袱。晋绥公安总局经请示中央社会部批准,可以将王实味就地处死。7月1日凌晨,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干部为节省子弹,将王实味带到黄河岸边一处偏僻的山隅,从 其身后出其不意,用砍刀将他杀死后置于一眼枯井中。(见于《湘声报・观察周刊》2002年4月18日)。
王实味之死的原由,最远只能追溯至王实味写杂文,讽刺延安时期的不平等。史料上说:
在延安,从1937年开始逐步形成大、中、小灶的规定,普通战士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5分钱,一般干部7分钱,以后叫做社会部的“中央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1.5角钱。军队团(边区厅)级干部伙食标准为一菜一汤,师(中央部)级干部两菜一汤,政治局委员四菜一汤。衣服则按等级分别为从外面买进的斜纹布和边区自织自染的灰色土布而有四个口袋、两个口袋的区分。……江青要吃的阿胶,是从山东买到后,经香港、重庆绕了一个大圈送到延安……(《读书文摘》2002年第4期)
上述是历史事实,也是王实味那一时期杂文批评的对象,此外,再也没有能够证明可以对王实味处以极刑的法律依据。而处死王实味的惟一“铁证”,仅仅因为他“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这点连禁闭都不够格的“罪名”,竟然招致了残酷的杀身之祸!一把砍刀、一眼枯井,便了却了一个批评者的生命。
---作家讽刺中共特权惨遭杀害
作者: 魏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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