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洋法,九段线不成立,而中国是海洋法的缔约国。海洋法的原则是“以陆定海”:如果一块陆地(或岛屿)属于某国,那么该陆地(或岛屿)附近12海里为该国领海,200海里为该国经济专属区。整个南海几乎没有一块可以定义为陆地的,连最大的太平岛都有争议,都太小了,不构成稳定的人类社群的定居(海洋法对岛屿的定义是,能构成稳定的人类社群的定居)。更不用说曾母暗沙。中国的地图一直把曾母暗沙当作中国最南边的领土。但曾母暗沙根本不是“土”(陆地),曾母暗沙是海面之下的礁石,也不是岛屿,连礁石都不算,海洋法定义,礁石须是在涨潮时仍然露出海面的。所以中国无法把南海认作中国的领海,也无法都认作中国的经济专属区。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菲律宾把南海争端提到海牙仲裁法院,中国拒不出庭,因为它知道,上庭必败。海洋法是1982年签署的。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九段线都是在海洋法发布之前。当北京签署海洋法,那就意味着此前九段线的宣布不再有效,即使它不承认。在国际海洋法法院对南海案仲裁结果宣布的三天前,北京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评,称“退出海洋法公约应当是中国的一个选项”。不过在三天后的记者会上,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又否认了这一说法。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从哪来的。”外交部这一表态在意料之中。因为北京担心,如果它退出海洋法公约,等于是提醒人们九段线主张和海洋法公约有冲突,等于是提醒人们仲裁庭是根据海洋法公约否认九段线主张的。而北京恰恰是想掩盖这一点,所以它不会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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