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兰健这个满嘴谎言欺骗的中共跨国胁迫者。竟然还胡诌编造跟我见过面。我从来就不认识他更从来没跟此人有过任何见面。律师函上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指控非常具体。此无赖在没有被邀请没有事先注册的情况下欺骗我们工作人员于7月8日溜进我们开会现场故意碰瓷。等待赵兰健的是法律的审判。
以下为我的律师函的中文翻译:
致赵兰健先生的信
2025年8月7日
赵兰健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事由:停止并终止非法与侵权行为
赵先生:
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调查您针对傅希秋博士及其朋友、家人的骚扰和非法行为。我们已审阅证据,显示您从事的行为违反了美国的民事及刑事法律。
正如您可能所知,诽谤在美国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当虚假的事实性陈述被发布给第三方时,法律将提供救济。您的公开言论符合民事诽谤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且还可能构成“虚假光”侵犯隐私、故意造成精神痛苦以及对商业和慈善关系的侵权干扰。
例如,2025年7月28日,您在您的X账户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其中包含多项针对傅博士及其同事的诽谤性言论,包括指控他“窃取移民数据以有策略地针对监控者、异议人士和举报人”,以及指控他代表中国共产党从事间谍活动。您还在4月1日和7月15日公开称傅博士为“贩卖人口”和”人贩子黑帮”,并在5月7日称傅博士及其同事为“人蛇集团”。人口贩运、间谍活动和盗窃均构成刑事犯罪。虚假指控他人犯下重罪属于当然诽谤(per se defamatory)。参见例如 Caldor, Inc. v. Bowden, 330 Md. 632 (1993)(对雇员做出盗窃的虚假指控构成可诉的诽谤)。
上述所有言论均发布在您的X账号“@uyunistar”上,截至目前,该账号拥有118,800名关注者。您庞大的社交媒体受众加剧了虚假言论造成的伤害,也因此增加了您在法律诉讼中可能承担的金钱赔偿责任。
除了民事责任外,您的行为还越界进入刑事违法领域。2025年7月8日,在美国国会大厦举行的一场活动上,您推搡傅博士的一名年轻同事,抓住其背包,并以其他方式进行具有攻击性的对峙,使其担心自身人身安全。您的行为显然构成《哥伦比亚特区法典》第22-404条所规定的攻击罪。这一攻击行为同时也使您在民事上对袭击与殴打侵权承担责任。
您当然有权在社交媒体账户上公开表达对傅博士及其同事观点的不同意见。然而,我在此郑重通知您,您的行为已经越界,违反了美国的民事和刑事法律。如果您继续这种行为,我们将准备对您采取法律行动。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们要求您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删除上述所描述的诽谤性帖子,以及任何其他包含针对傅希秋博士或其朋友、同事的诽谤信息的内容;
2.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合发表或转载任何进一步的虚假或诽谤性内容;
3.不得对傅博士及其同事实施任何刑事行为,包括攻击;
4.在收到本信72小时内发布书面公开撤回与道歉声明,并将该声明发布在原始诽谤内容出现的平台上。
此致
敬礼
(签名)
查尔斯·伯纳姆
Charles Burnham
(执业资格:弗吉尼亚州与哥伦比亚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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