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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蓝是在香港47人案中,唯一选择既不认罪、也不求情的被告。她被判刑7年。判刑当日,她以英文及粤语,分享自己的心路历程,指出自己不认罪、不求情,是为了捍卫61万香港人曾作出的政治表态,也一再指出:“真正定义我们身份的,不是苦难本身,而是我们面对苦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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