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如何成大贪?一般来说,小官很难大贪。因为小官职位低,权力小,掌握的资源很有限,能插手的经济活动也很有限,想大贪也贪不起来。不过也有例外,例如当今中国农村的乡长、镇长,甚至村长。
在2013年的一次研讨会上,中央党校教授李德深告诉大家,他从2006年开始主持中国镇长论坛,连续搞了八年,每年开会都是在北京的钓鱼台,都请国家领导人过来,每一届都有二三百个乡镇长参加这个会议,话题很多,对土地制度与权益保护说的还不多,但是有很多实际的例子,可以让我们振聋发聩。比如对乡镇长,一般老百姓叫乡镇长什么?叫王爷,他们已经不是乡镇长了,是王爷,叫村长叫什么?地主,直接喊张地主、马地主、李地主,这个在南方很普遍。开玩笑不叫王村长,王地主,大地主,这些年来基本就是靠土地,使这些贪官污吏发了大财。
李德深说,“我记得我在90年代初,就是93年那时候刚到中央党校,曾经下派到深圳去工作。当时那个村长我就了解了,一个女村长姓何,她就有二十多处宅基地,一百平米一个,她卖出去十个,自己建了十套楼,小别墅,当时价格便宜,一百平米的地基是二十万,现在那个楼值多少钱了?盖三十万就盖完了,现在值几千万,很可怕。这个地主多简单哪,当时是一个村长,就有权力支配村的几块土地,而且是个女村长,就能成亿万元户。那时候我接触一个镇委书记,就敢提出北有邓小平,南有周景庭,我听着就觉得很可怕。盖镇长楼就跟天安门城楼差不多,不知道他能把财富挥霍到什么程度,就把土地利益发挥到极端程度,使人们望而却步,很可怕。在乡镇这一级干部亿万元户,经过这十多年,比比皆是,真是被他们剥夺了。”
不难看出,当今中国之所以出现大面积的小官大贪现象,实在和现行土地制度和相关政策分不开。人民公社解体,农民分田到户,可是按照现行土地制度,农民对分到名下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名义上还是属于集体的。农民不能自己改变土地的用途,不能自己把土地卖给商家,而必须由政府出面。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土地迅速增值,政府一方面出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一方面出高价转手卖给开发商。小小的村官代表村民集体出面和政府做交易,很容易上下其手,趁机大捞一把。这就为小官大贪创造了史无前例的机会。
可是,政府呢?政府贱买贵卖,从中赚取了惊人的财富,这难道不也是贪腐、而且是更严重的贪腐吗?这些年来,哪一级地方政府不是靠买卖土地发的财呢?问题是,这种土地交易方式是现行土地制度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因此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和各级政府的这种“合法”的贪腐相比,小官大贪也只算小巫见大巫了。
201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