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女大学生状告医院超说明书用药致60%皮肤伤残、近失明
6月21日,武汉大学一名女大学生发声,称2021年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抑郁期间,医院“超说明书”过快加量精神类药物,导致她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全身60%皮肤伤残、双眼近乎失明。
据当事人自述,2021年11月住院期间,她前后服用8种精神类药物,医院未按说明书规定的调整周期,每周频繁加量,出院时剂量已达说明书规定的4倍,最终引发严重药物性烧伤,一度入住ICU两个月。
事故发生时,她还是武汉大学电子信息专业的大一新生,后因身体原因转入历史专业。为节省租房费用坚持维权,她带伤在校就读4年,无一门挂科。目前她双眼无法自然睁开,需依赖特制“巩膜镜”才能勉强视物。
一审法院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判决其承担80%责任。医院不服上诉,二审将于6月24日开庭。该案维权过程历经多年,多次鉴定受阻,直至湖北省医学会出具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超说明书用药等三项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