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有两个人是必死的,这就是刘少奇和彭德怀。这两个人死盯着饿死3755.8万人的事情不放,要追究毛泽东的责任,同时又是毛泽东搞家天下的不可超越的障碍。但叫他们怎么个死法,毛泽东是动了脑筋的。
第一,不能公开处决。公开处决先要撤销他们的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这要经过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免职,还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按法律程序肯定杀不了他们。
第二,不能秘密暗杀他们。暗杀这种事情,无论设计多么周密,发纵指示者最终都是逃不掉责任的。消灭了他们的肉体,不能消除他们的政治影响,更显得自己理屈,真理是在他们一边。这显不出毛泽东的“伟大”来。
第三,自杀。最好的办法是他们经不起“考验”,自己了断自己。但这两个人特别经得起“考验”,绝不自杀,有病特别配合治疗,他们有这个底气等待最后全党和人民的裁判。
第四,在无法无天的群众运动中,假手红卫兵害死政敌。这是毛泽东对法家理论“遇必要时不择手段”的创造性地运用。这与在监狱折磨、在刑场处决不同之处是:一,当权者可以随心所欲,摆脱任何法律程序的束缚。二,把人打死、打伤残或逼人自杀,当权者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句“正确对待群众运动”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三,这种施虐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是公开的、登报的,足以震慑高级干部,连顶天立地的彭大将军都被毛泽东玩弄于股掌之上,派出几个红卫兵就把他收拾了,谁还敢出来挡毛泽东的路呢?
---辛子陵:毛泽东思想三步曲——革命·空想·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