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再一次用于非体育的政治集会,那是一次“宣判大会”,会上押出了一个戴着脚镣手铐的青年,因为多日遭受非人的囚禁,连大小便都不许使用马桶,他身上发出令人窒息的气味。他被当场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当警察把他拉走去行刑时,他奋力挣扎,不肯把戴着脚镣的双腿移动一步 。这时被召集来参与批斗的“红卫兵”与“革命群众”在台上主持者的引领下,发出阵阵怒吼。终于,那青年被拖了下去,送往刑场,惨遭杀害,时年27岁。
他的名字,叫遇罗克。
遇罗克为什么被枪毙,他犯了什么罪?
判词,说他是“现行反革命分子”。他有什么“现行反革命罪行”呢?因为他写了一篇题目叫《出身论》的文章。一篇文章送掉一条命,他不是头一个,但他的遭遇,似乎凝聚着更多值得探究的课题。
---刘心武:遇罗克一家的故事
图1:北京六十五中1960届毕业照里的遇罗克(后排中)
图2:1967年1月18日,《中学文革报》刊登了《出身论》
图3:1967年遇罗克在家中,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张留影
图4:1963年,遇罗克全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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