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笔糊涂账。各执一词。例如,朱元璋造反、孙中山革命,提出的口号都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就是说,他们都认为鞑虏不是中华,他们心目中的中华,是不包括鞑虏的,他们都认为,元朝清朝都是外族侵略和占领我中华的政权,我中华在元朝清朝是亡国的,元清当然不是我中国。。。
关于这个问题,我写过好几篇文章梳理。列上两篇——
1、胡平:从《人民日报》为何关注清史研究谈起——
2019年1月14日,中共《人民日报》刊登署名周群的长文“牢牢把握清史研究话语权”,作者周群是学术刊物《历史研究》杂志的常务副主编。
中共头号党媒拿出很大的篇幅,发表一篇谈历史研究的文章。这当然不是发思古之幽情,一定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周群的文章是这样说的:“作为距离现今最近的中国封建王朝,清朝奠定了今日中国的版图疆域。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些问题,有的是从清代发展、演化而来的,有的或多或少可以找到清代的影响因子。尤其是一些涉及边疆、民族和宗教的重大现实问题,甚至与清代有着直接联系。这也使得清史研究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有着密切关系。还要看到,近些年来,一些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舆情,也往往与清代历史直接相关,清史研究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因此,如何看待清代历史特别是清代的边疆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就不仅仅是历史认识问题,而且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时代课题。”
周群进一步点出:“极少数学者对西方学术思潮缺乏应有的警惕,将国外历史虚无主义在清史研究领域的理论变种引入国内,有意无意地与以‘超越中国的帝国模式’‘内陆亚洲’等为核心概念的所谓西方清史学派进行‘对话交流’,影响清史研究走向。”
周群所说的“西方清史学派”,应是指所谓“新清史学派”。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汉学界兴起了被称为“新清史”的研究思潮。按照这派学者的看法,清朝不是过去中国的改朝换代,清帝国不是传统的中国的帝国。清朝不等于中国,中国只是清帝国的一部分。
且以西藏问题为例。中国政府说,西藏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这里的“自古以来”,其实主要就是指自清代以来,明朝的版图不包括西藏。然而新清史学派告诉我们,在清代,西藏和汉人的内地没有关系,只和清帝有关系;藏人的主子不是中国,而是清室。在清代,与其说是西藏属于中国,不如说在清代,西藏和中国都属于清帝国。这就从根本上颠覆了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历史观。它对当下中国官方的政治话语无疑构成尖锐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中共当局如此重视清史研究的原因。
在我看来,新清史研究其实也不算新。鲁迅当年就对“我们的大清”一类说法嗤之以鼻。
鲁迅写到:“幼小时候,我知道中国在‘盘古氏开辟天地’之后,有三皇五帝,……宋朝,元朝,明朝,‘我大清’。到二十岁,又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到二十五岁,才知道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里,因为要查一点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罗思’,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
鲁迅的意思很清楚:大清不是“我们”的大清,是人家满人的大清;成吉思汗不是“我们”的一代天骄,是人家蒙古人的一代天骄。
众所周知,当年孙中山闹革命,提出的纲领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辛亥革命,首先是排满。孙中山曾多次对日本人承诺:“满蒙不属中国,可任由日本取去”。孙中山革命最初的目标只是实行“中国本部十八省”的独立,不包括满蒙,也不包括西藏,不包括新疆。辛亥革命最初打出的旗帜叫做“铁血十八星旗”,十八星就代表中国本部十八省。所谓“恢复中华”实际上等于恢复明末版图。可见在当时这些革命派心目中,西藏不属于中国,藏人不属于中华。
可是,事情后来又发生了变化。武昌起义枪响,随后又是南北议和,清帝逊位。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表宣言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不驱除鞑虏了,改五族共和了。2月12日,宣统帝颁布退位诏书说:“仍合滿、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满清皇帝把整个大清帝国全部交给了中华民国。于是,西藏似乎也就顺理成章地从清帝国的一部分成了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可是上述转换有一个大问题。如历史学家许倬云在《万古江河》一书里所说:清帝国是二元体制,汉地体系与满蒙藏体系。“这种二元体制是有清一朝独自发展的特质,不但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世界历史上也罕见相似的个例”。其独特性在于,以西藏为例,在清代,西藏既不像四川、山东那样是清帝国的一个省,也不像朝鲜、越南那样是清帝国的一个藩属国。在清代,西藏和满清王室是供施关系。满人信喇嘛教,清帝尊西藏法王为上师,为西藏提供保护;藏人则把清室当作施主。相比之下,这倒有些类似现在的英联邦的某些成员国,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独立国家,都尊英王为共主,故而成为英联邦的成员。考虑到英王并不尊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领袖为上师,历史上澳、新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而西藏并不曾是中国的或满清的殖民地,说明当年的西藏的地位还要更高些。这就是为什么藏人坚持认为,在清代,西藏也是独立国家。
在这种关系中,西藏和清帝国的关系是建立在藏人和清帝的关系之上的,如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联邦的关系是建立在它们和英王的关系之上的。如果英国废除君主制,那么它们就不再是英联邦成员了,就和英国没有关系了。同样地,如果没有了清帝,西藏就和中国没有关系了。这层关联,康有为等立宪派非常清楚。立宪派说:“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立宪派知道,唯有保留清帝,才能留住西藏。废除清帝,西藏就脱离了。这正是立宪派坚持君主立宪的目的之一。
如此说来,从清帝退位诏书到民国总统宣言,大清帝国和中华民国貌似完成了无缝对接,可是这种无缝其实是有大漏洞的。当然,如果藏人愿意接受这种对接,那就不是问题;问题恰恰是,藏人从来没有接受过。
当清帝在退位诏书中把“满、汉、蒙、回、藏完全领土”全数交给中华民国时,并不曾征求过藏人的意见。起初,藏人对他们“被代表”甚至不知道。后来藏人知道了,立即表态拒绝。1913年,流亡归来的十三世达 赖 喇 嘛正式声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还和蒙古签订《蒙藏条约》(注),互相承认独立主权地位。此后中华民国政府几次申述对西藏的主权,也曾派官员进藏,但西藏政府都未接受。
中共当局要求十四世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说,出家人不能说假话。事实是,西藏在历史上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历史是无法否定的,但无论西藏的历史地位如何,让过去的过去,不纠结历史,一切向前看,注重未来发展。达赖喇嘛主张中间道路,不寻求西藏独立,而致力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框架下,为全体西藏人民实现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
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极具前瞻性、建设性和现实可行性。达赖喇嘛说:尽管到目前为止,对于中间道路,中国政府方面还没有做出任何正面的回应,但是,政府和人民哪个重要?当然人民更重要。虽然在专制政权下政府很有权威,但从长远看,还是人民更重要。达赖喇嘛说,他不是寄希望于中共当局,而是寄希望于中国人民。当今中国有着巨大的变化,国内敢讲真话的人越来越多,汉人间支持“中间道路”的人也越来也越多,因此百分之百地相信这一互利双赢的解决西藏问题方案终将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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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7 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藏学家史伯苓( Elliot Sperling )在俄国的布里亚特(Buryat)的档案馆中发现了《蒙藏条约》正本,该条约的前言明确写道:“蒙古和西藏已经从满王朝解放,并从中国分裂出去,成为独立的国家”。据史伯苓教授说,这件历史文物一直不公开,是因为中国政府的压力。
2019.03.29
2、胡平:为什么成王败寇?——1、从“一个王朝的背影”谈起
在《山居笔记》中“一个王朝的背影”一文里,作者余秋雨写道,尽管满族的康熙皇帝曾经以大兴文字狱而臭名昭著,但他竟然比明代历朝皇帝更热爱和精通汉族文化,因此,就连当时最有牴触的汉族知识分子也开始与康熙和解了。这一戏剧性的和解,以与清廷不共戴天的李愚和黄宗羲的软化作为历史标记。曾以武装抗清闻名的黄宗羲,居然因康熙的礼仪有加而改派自己的儿子助皇帝修撰明史。
在讲述了这段故事后,余秋雨写道:“这不是变节,也不是妥协,而是一种文化生态意义上的开始认同。”“既然康熙对汉文化认同的那么诚恳,汉族文人为什么就完全不能与他认同呢?”
这种解读未免太轻浮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因为满族皇帝认同了汉文化,因而汉人就失去了抵抗满族政权的正当理由,那当初千千万万为抵抗满族侵略者而死难的汉人岂不是白白牺牲了他们的生命?那些拒绝屈从、继续坚持抗争的志士岂不成了破坏安定团结,唯恐天下不乱的害群之马?岂不成了不希望国家强大,不喜欢让老百姓过太平日子的人民公敌?
日本人可是从一开始就声明要尊重汉文化的,连区区小队长鸠山都能随口念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诗句(比土八路、军宣队的水平高多了),可见别人对汉文化是何等热爱与精通,更何况日本人从不搞什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直到日本战败投降之前,日本人的方针都是以华治华,在东北,台前的是满洲国,是溥仪;在华北,台前的是汪精卫。日本人并不曾像满族人那样建立日本人自己的王朝。如果上述逻辑可以成立,那么,中国人又有什么正当理由非抗日不可呢?
撇开上述矛盾不谈,不过我们应该承认,余秋雨这段话确实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凡粗知明末清初那段历史的人,都不难体会到当年黄宗羲一类知识分子的尴尬:随着清政权的巩固,他们发现,他们原先据以反对清政权的价值基础正在迅速地消失。
我们知道,明末遗民反清抗清,最初的理由是忠于明室,志在复明。不过这个理由从一开始就不够充分。满人说得不错,大明帝国早就让“流寇”灭了,满人不过是从“流寇”手里夺得中原而已。再说,明末的腐败尽人皆知,这样的政权为什么还非要恢复不可?于是,顾炎武便提出“亡国”与“亡天下”之辩。顾炎武认为:“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换句话,在顾炎武看来,“国家”(state)是一家一姓之事,亡国不亡国和我们一般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那是肉食者操心的事;亡天下则不然,所谓“天下”是指文化,指文明,如果我们赖以生存的文化、文明遭到威胁,那就和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了。这就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遗憾的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现在被改成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几乎颠倒了顾炎武的本意)。
黄宗羲、顾炎武等人把反清抗清的理由放在文化、文明上。这个理由看上去要比忠于明室深刻得多,重要得多,但它也引出另外两个问题:第一、在同一文化圈内部发生的争夺权力,改朝换代,全都成了“肉食者谋之”的事,老百姓祇是消极地接受其结果,谁赢了就归谁。这岂不荒唐?二、如果被视为蛮夷的满清政府不但不消灭黄、顾等人视为安身立命的文化、文明,而且还对这种文化、文明表现出更大的尊敬与认同,那等于釜底抽薪,消解了黄、顾等人藉以反抗的价值基础,试问,黄、顾等人将何以自处?
据说近些年来大陆兴起的清宫戏热,其实颇有借古讽今之意。按照这些人的说法,虽然中共在“六四”开枪杀人,但它并不因此而停止改革,相反,中共在“六四”后还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并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既然如此,我们知识分子为什么就不能转而与中共和解,支持和认同中共呢?
我读过杨鲁军在香港出的一本书《中共第三代批判》,里面写到,邓小平九二年南巡,使“六四”后的中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因担心改革夭折而产生种种忧虑和失望情绪,甚至想回归毛泽东时代的人,看到国家重新走上改革和快速发展的轨道,也就从低迷的‘怀旧’情绪中走了出来,放心了。对于平息‘动乱’一直怀有不满甚至牴触情绪的人,看到共产党改革的勇气不减当年,气也就平了下来——他们意识到,与其对着干不如顺着来,还是在共产党的体制内有步骤有秩序地搞改革比较现实。即使心没有平下来的人,现在也作出了新的选择,政治抗议不如下海捞钱。新的改革浪潮把人们引向紧张的市场竞争,原来以社会批判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群体分化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了,分散了,再没有时间去回味过去了的一切。‘六四’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隐退了。改革越是深入,‘六四’就越是没有什么文章可做,这样,那些走到对立面流亡海外的‘民运分子’就渐渐失去号召力,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2、成王败寇是怎样造成的?
让我们暂且放下现实,先回到历史。
其实,像黄宗羲、顾炎武们所遭遇到的状况,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第一次。宋末元初的情况就与之十分相似。
当初,那些矢志忠于大宋王朝的汉人,满怀着无比的道德自信抗击强大的蒙古军队。他们自以为占有无可争议的道义制高点。难道不是吗?他们坚持的是正统反对的是篡夺,坚持的是自卫反对的是侵略,坚持的是文明反对的是野蛮,道理全让他们占完了,天下不可能有比这还政治正确的行为了。他们知道,也许他们会失败,甚至肯定会失败,但是他们坚信他们在道义上永远是胜利者,他们必将永远赢得人们的敬重。
然而,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一切就都变了。他们输掉了战争,输掉了政权,到头来也就输掉了道德,输掉了人心。失败了,彻底地失败了;但是在起先,他们还被众人敬仰,可是不久,他们就被众人冷淡,然后是被怜悯,继而被嘲讽,最后甚至被谴责。不错,死节的文天祥仍被视为忠臣烈士而受到某种尊重,但是文天祥以后仍在坚持抗元的志士们就被视为匪寇了。一个非法的强权就转化为合法的权力了。
南宋遗民邓牧,怀着无限的悲愤与沉痛,给后人留下这样一句名言:“成王,败寇”。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政治。你赢了,你就对了;你输了,你就错了。当然,这里有个时间差,成者不是马上就被尊为王,败者也不是马上就被斥为寇。但通常不超过一代人的时间。
我想,当邓牧写下“成王败寇”这四个字时,他心中一定也充满困惑。他当然不能接受这句话,但是他发现自己又找不出反对它的坚实理由。随波逐流最省心,因为随波逐流本身就意味着放弃思考,放弃对原则的寻求与坚持。抗拒潮流则不然,除非你能为自己找到一种坚实的理由,否则你是不可能继续抗拒下去的。
顾炎武母亲为明朝尽忠自缢,给儿子信中责成儿子“无仕二姓”。这条要求多半祇有一代人的约束力。老子当过朱家的臣子,因此就不能再去当爱新觉罗家的臣子;儿子没有当过明朝的官,故而无碍于当清朝的官。这或许就是中国人少有韧性的反抗的原因,因为我们的文化为反抗提供的精神资源祇有一代人的时效。
在中国人的政治词典里,“汉奸”是最厉害的贬义词之一,可是偏偏对这个词最缺少明确的定义。通常我们可以把“汉奸”定义为投靠异族侵略者的人,但问题是,祇要这个异族侵略者占据了中原坐稳了江山,异族就成了我族,敌朝就成了本朝,于是汉奸就不再是汉奸而成了英雄,说不定还是民族英雄呢。
成王败寇就是这样造成的:因为除了“成”和“败”之外,我们就再没有其他可以区分“王”与“寇”的标准了。
3、确立合法性概念
这就逼出了政权合法性概念。所谓政权合法性,就是为了解答“应该由谁来统治”的问题。我们知道,古代中国和其他文明国家一样,政权合法性是建立在天命论或君权神授论之上的。但需要指出的是,和基督教国家,伊斯兰国家,以及日本这样的神道国家相比,在古代中国,君权神授的观念是比较淡薄的。从史书记载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当如是也”,到神话小说《西游记》里“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之类俗语可见一斑。这就造成了古代中国帝制的两个相反的特点:一是其脆弱性。由于君权缺少足够的神圣光环,成了人皆可欲的一份大家产,上至外戚权臣悍将,下到枭商耕夫流氓,都不乏觊觎王位之辈。在中国,从秦始皇称帝到清宣统退位这两千一百多年,改朝换代竟然多达二十几次。这在世界各国历史中是很少见的。另一个特点是严酷。既然天下都是抢来的,抢到手的人唯恐别人有样学样,篡党夺权,所以对臣民格外严加防范,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两者相反相成,形成了既严酷又脆弱的恶性循环,愈严酷则愈脆弱,愈脆弱则愈严酷。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所谓天子受命于天的“天”,不完全是超越性的宗教概念,它带有浓厚的世俗色彩。天意常常被解释为人心、民意(所谓“顺天应人”)。这就是说,一旦君主被认为失德,失去人心,就可以被他人取代,“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那么,如何来判断君主是不是有德,是不是得人心呢?从这里出发向前推进一步,本来是可以得出主权在民的观念以及再由此发展出一套确立民意的操作程序的,可惜的是古人未能作此推进。由于缺少和平竞选多数票决这种形式或规则,到头来难免不堕入暴力。不兴“数人头”,遂成“砍人头”,凡是能打赢能保住的政权就可以自我标榜为得民心,凡是没打赢或者没保住的政权就被宣判为失民心。这就又走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路子上去了。
新儒家代表人物牟宗三指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治道而无政道。这就是说,古人祇提出过“应该如何统治”(施仁政)的问题,却没有提出过“应该由谁来统治”的问题。有鉴于此,新儒家极力主张学习和引进西方民主,因为祇有民主才能解决现代人关于政权合法性的要求。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和唐君毅等在1958 年联名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该宣言被称为“当代新儒家宣言”),在充分肯定中国文化的同时,对西方的民主宪政表示高度赞赏。他们承认,缺少民主宪政的思想与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足,这并不表明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民主是对立的,不相容的。新儒家声称,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有民主思想的萌芽,而中国历史文化精神发展到今天,必然要求民主建国。顺便一提,近来,国内有些学者倡议把儒家学说立为国教,而他们看上儒家的主要原因恰恰在于儒家的仁政学说不关心为政者的权力是如何获得的,祇关心为政者如何运用权力;也就是说儒家学说缺少合法性概念,这就能给正在发愁缺少合法性的中共当局维护其专制权力提供了一条出路。这种主张在理论上是对新儒家的严重倒退,在实践中则是为专制政权效劳,故不足道。
一旦我们确立了政权合法性概念,并且把民主作为政权合法性的标准,我们就跳出了成王败寇的陷阱。我们坚持认为:一个政权,除非它是建立在民主之上,否则就是不合法的,无论它看上去有多强大,也无论它在某些领域有多成功。我们不能让成功成为我们的裁判。我们反对用权力裁判良心而坚持用良心裁判权力,这并非祇是阿Q 式的精神胜利法,因为我们知道,祇要我们坚持用良心裁判权力,那么我们就总有一天会控制权力,驯服权力,也就是使民主从理念变为现实。◆
2006年6月
3、胡平:读梁启超的《论正统》——政权合法性即正当性问题是现代政治与政治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9世纪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对此阐发最力。兹不赘述。中国古代缺少政权合法性这一概念。不过,“正统”这个词的意思倒比较接近。我们可以把“正统”解释成“正当统治(权)”。
梁启超在《论正统》一文里,把中国传统的正统观批评得体无完肤。梁启超说:“中国史家之谬,未有过于言正统者也。言正统者,以为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也,于是乎有统;又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也,于是乎有正统。统之云者,殆谓天所立而民所宗也;正之云者,殆谓一为真而余为伪也。”
正统不正统既然如此重要,那么衡量的标准是什么呢?梁启超归纳出六条标准:
“一曰,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其正不正也。凡混一宇内者,无论其为何等人,而皆奉之以正,如晋、元等是。
二曰,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其正不正也。虽混一宇内,而享之不久者,皆谓之不正,如项羽、王莽等是。
三曰,以前代之血胤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蜀汉、东晋、南宋等是。
四曰,以前代之旧都所在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因汉而正魏,因唐而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是。
五曰,以后代之所承者所自出者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因唐而正隋,因宋而正周等是。
六曰,以中国种族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宋、齐、梁、陈等是。“
但问题是,“此六者互相矛盾,通于此则窒于彼,通于彼则窒于此。而据《朱子纲目》及《通鉴辑览》等所定,则前后互歧,进退失据,无一而可焉。”上述六条标准,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看你的权力是怎么得来的,一类是看你的权力有多大效力。这两点就可能发生矛盾,到头来肯定是后一点占上风。不管你的权力是怎么得来的,也不管你的权力是怎么行使的,只要你镇得住,管得宽,坐得久,于是你就算正统。这是地地道道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实际上等于取消了标准。所以梁启超要感慨说:“若是乎,史也者,赌博耳,儿戏耳,鬼域之府耳,势利之林耳。以是为史,安得不率天下而禽兽也。”
最后,任公笔锋一转,提到英、德、日本等立宪君主之国,“以宪法而定君位继承之律,其即位也,以敬守宪法之语誓于大众,而民亦公认之”。在这里,权力的来源要遵循一种形式的规定,权力的行使也要遵循一种形式的规定。“若是者,其犹不谬于得丘民为天子之义,而于正统庶乎近矣”。“虽然,吾中国数千年历史上,何处有此?然犹龂龂焉于百步五十步之间,而曰统不统正不正,吾不得不惟其愚而恶其妄也!”
梁启超这篇文章写在100年前。然而它对今日中国的现实仍然适用。看一看那些替中共专制辩护的种种论调,哪一条不是早就被任公批得体无完肤了呢?◆
附记:
牟宗三先生《政道与治道》对这个问题有很好的阐发。牟宗三说:“中国在以前于治道,已进至最高的自觉境界,而政道则始终无办法。”这就是有治道无政道。所谓政道,“此即安排政权之道”,并进而提出民主政体。应该说,这里的政道概念,是和我们说的政权合法性或曰正当性最接近的。
原载《北京之春》2009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