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被虐杀后,为什么我们的愤怒变不成法律?
旺旺被虐杀以后,很多中国人愤怒了。
有人转发,有人请愿,有人呼吁推动动物保护立法,也有人在海外持续发声,把旺旺遭受虐待的故事送上纽约时代广场的大屏幕。
但旺旺不是第一只遭到虐杀的动物,中国人也不是第一次要求立法。
早在2002年的“硫酸泼熊”事件之后,社会上就已经出现动物保护立法的呼声。2006年的虐猫事件,再一次引起公众愤怒。2009年,专家团队公布《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2010年,《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报送有关部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后,要求立法的声音从来没有停止。到了2025年,仍有人大代表联合提出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
二十多年过去了。
一次虐杀,一次愤怒,一次呼吁;然后又一次虐杀,又一次愤怒,又一次呼吁。
今天真正值得追问的是:
为什么我们要求了二十多年,依然很难得到一部能够有效约束虐待动物行为的全国性法律?
中国共产党长期说,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那我们就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
如果你代表我们,我们要求了二十多年的事情,为什么我们的声音却始终很难决定立法的方向?
我们不是没有发声。有人写文章,有人请愿,有人到现场声援。可公共表达常常又会遇到另一套熟悉的东西:删帖、封号,质疑发声者的身份和动机,甚至把一个本来应该讨论的问题变成“谁在带节奏”“是不是境外势力”。
于是,一件发生在中国的事情,我们却要到海外继续呼吁;一个本来应该在中国社会公开讨论的问题,却要靠纽约时代广场的大屏幕,让更多人看见。
我们的声音可以传到大洋彼岸。
可它为什么这么难变成改变自己国家法律的力量?
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议员真正由选民选出来的社会,会发生什么?
人们同样会愤怒、请愿、抗议。但愤怒之后,他们还可以去找自己的议员。
你支不支持反虐待动物立法?
支持,就请提出或者支持法案,推动听证和讨论,把选民的诉求带进议会;不支持,也请向选民解释为什么。
议员当然不需要满足每一个人的要求,选票也不能保证每一个诉求最终都会成为法律。
但他必须在乎选民。
因为他的权力来自选民。如果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改变,而他长期不愿意代表这些人的意见,下一次选举,选民可以把票投给另一个人。
这时候,民意就不再只是情绪。
它有代表,有入口,也有让代表承担责任的办法。
再回头看看我们自己。
中国共产党说它代表人民,可真正的代表应该由谁来决定?
如果一个代表不愿意代表我,我有没有权利换掉他?
如果没有,那么所谓“代表人民”,最后究竟是人民说了算,还是代表者自己说了算?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初衷始终是:
一人一票,改变中国。
不是因为选票能够保证我们的每一个要求都会变成法律,而是因为选票能够让每一个普通人的声音,有机会真正进入制定法律的地方。
代表我的人,应该由我来选。
不再代表我,我就有权换掉他。
(作者:传播部 张岸妮@ni8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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