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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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