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税体系的分税制,对此后中国的影响,对我们生存环境的影响,对个人命运的影响都太过深远了!
杨宏山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不仅改变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增加了中央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改变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分税制将增值税确立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分成75%,但并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兴办企业的收益减少,但风险却要独自承担。另外,增值税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地方政府无权为保护地方企业而出台优惠政策,这也影响了地方政府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
分税制改革后,在“抓大放小”政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实施企业改制,将乡镇企业和一部分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或私有企业。
企业改制以后,地方政府与其“脱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并通过征税和收费的方式获取财政收入。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产权走向多元化,地方政府直接支配的资源在比重上明显下降,政府管理也告别了“总体性控制”,走向有限支配、依法监管。对于非政府所有的经济资源,政府不再拥有直接支配权,只能依法监管,不能任意干预和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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