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的迫害,用“合法”的方式才好推行
------从神韵被用法律方式骚扰说起 (1)
近日,一位名为张郡格的前神韵演员起诉了神韵艺术团,《纽约时报》三小时就出来了长篇报道。这个报道的时间,已经不是第一时间,而是“负一”时间了。因为这样一个长篇报道显然需要时间调查,采访和核实。而《纽约时报》在起诉提告的两、三个小时,洋洋洒洒的长篇文字已经出来了。这个速度显示《纽约时报》绝对不只是这个起诉案的旁观者。
其实,这类起诉的官司,并非是一个时效性很强的新闻。这不是那种天灾人祸的事件,如果报道晚了可能会人命关天;更不是那种体育比赛,如果报道晚了会没人关注。这种法律起诉事件在美国多如牛毛,说实在的,基本上没有媒体真的把它当回事。但《纽约时报》不但提前把文稿准备好了,而且在起诉启动后,马上长篇文字就出来了,这个速度已经不是深圳速度了,这已经升格为“纽时速度”了。
如果这个起诉事情算一个比赛的话,那么媒体的角色应该是一个裁判者。这样对这个比赛的报道才客观。但《纽约时报》这个裁判员,不但在赛前和比赛的某一方深度沟通,而且和比赛的某一方协调入场的时间。这种配合不仅仅是默契,更是合作愉快了。
有人说,这怎么会是一个比赛呢?如果说这是一个比赛的话,那么前神韵演员张郡格同学对抗一个名声显赫的艺术团,这是多么悬殊的对比,那么《纽约时报》帮帮张郡格同学,也是应该的啊。如果您这样发问,确实是一个好问题,而且也非常有正义感。但是为了让您的正义感确实能产出正义的果实,我觉得有必要让您知道一些细节和过程。
《纽约时报》中文网报道的原文说:“张郡格说,她在2009年13岁时从台湾被招募加入神韵,成为一名舞者。她一直随团演出,直到2020年离开,当时她24岁。”
而在后面的介绍中,关于张郡格,《纽约时报》原文还说:“像大多数神韵表演者一样,张郡格从小就是法轮功的信徒。她父亲去世后,她加入了神韵。”
说到这里我们在补充一些《纽约时报》不曾报道的信息。飞天艺术学院是学费,住宿费是全免的,所以张郡格同学在13岁入学飞天艺术学院后就没因为自己的学业交过任何费用,而且这位张郡格同学的经济条件稍逊于飞天同学的平均情况,所以每个月还能得到一些零花钱做为额外的补贴,而且张郡格同学还可以一些钱给妈妈和弟弟。张郡格同学于2019年毕业,她的签证于应该是2020年到期。张郡格同学在回到台湾后,于2020年仍然想回到神韵,但当时已经是疫情严重,她独自到美国后不能入关,后返回台湾。而且张郡格同学在举行婚礼时还邀请章天亮教授参加,但章教授因为时间原因没能够出席。而张郡格女士在成家之后,开始了后面的一系列对神韵“控诉”和“歧视”的故事。
说到这样我们停一下做一个全景的回望:13岁单亲的张郡格同学,能到美国纽约学习舞蹈,而且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之后再世界上几乎最好的剧场巡回演出。至少到2020年她离开纽约为止,和大多数同龄者来说,张郡格的历程是一个幸运者的故事。而且在学校通知她暂居台湾,她仍然坚持要回到纽约这个情节可以看出,她对学校不但不排除,而且非常有感情。当然我们不能用我们的标准来代替当事人的感受,这里只是试图找到学校和学生之间那条各种公正的界限。
当然,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张郡格同学如果不去飞天,她的人生该是如何呢是?是更坎坷还是会平顺呢?
背景信息就说到这里,我们再看一下现在的张郡格女士:现在28岁的张郡格已经成家,人生开始了一个新的角色。假如(我是说假如,其实从过往的经历看,这个假如都不存在)张郡格女士真的觉得在上学期间受过什么委屈,那么4年多的时间,应该也消化差不多了吧。她从一个13岁的小姑娘到世界舞台上展露风采,还有什么委屈放不下的呢?而且她如果真的是觉得受到委屈,为什么在学校要求居家上学,她主动强行想回到学校呢?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动机不能说不存在,但至少是不合理。
另外一个台湾年轻人到美国打官司,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首先是需要有财力,这个她暂时不具备,另外是需要有能力,至少是对法律的相关诉讼知识具备,而且对美国社会和英语能力有很好的要求,这些条件似乎张同学也有些勉强。但人家居然把这个事情做成了,有经济实力,有律师,有后援队伍,而且也名声赫赫的《纽约时报》全程,不是全程,是提前就跟踪报道了,这个真的有点匪夷所思了。所以如果说这个比赛张郡格同学是弱势,那您真的没看到这位弱势同学后面深不可测的背景。
说完张郡格,让我们在看看报道张郡格同学的《纽约时报》的记者的阵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