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
中共出台《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条例》引起坊间不少猜测。公众对这类协调机构职能缺乏了解,不清楚该如何解读其中政治含义。
本期新闻评论简单谈一谈这个话题。
中共党政系统设置了很多这种协调机构。这种协调机构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在党政机关之间、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在平级部门之间,乃至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充当沟通协调角色。这类机构,通常兼具决策、讨论和协调工作推进的作用。
比如中央财经委员会是中共中央领导财经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网信委是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和地方上这类协调机构多如牛毛。
但是为什么需要这种机构呢?这是中共党政系统内部存在严重的权力碎片化问题,造成严重的政策执行阻滞。还有市场碎片化问题也需要依靠这种机构来协调、沟通和实现政府间谈判。
如果说市场碎片化主要是由地方保护主义跟央地权力分割不明造成的,权力碎片化是因为党政分工不明、机构叠床架屋、部门之间无法合作、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过度依靠人治等问题造成的。这些严重的体制性缺陷导致中共耗费大量时间用在党政系统谈判和政府间谈判上(有时候这些谈判堪比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谈判)。
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就是用来组织这类党政系统内部和政府间谈判的。
比如开A会议做出了重大决议,但各部门职责互相冲突,法律互相打架、文件互相打架,僵持不下,执行不下去。上级部门就来问责,然后把各级相关部门找来开B会议,成立一个协调机构,这个协调机构就是用来督促这些决议得到执行。比如这个协调机构不断主持各方召开C会议、D会议、E会议……直到决议得到落实为止。但这种情况是临时成立的协调机构。还有很多常态化的协调机构。所谓常态化协调机构或常设协调机关,指的是体制性缺陷根深蒂固,不设这种协调谈判机关,就会造成政府彻底瘫痪,暴露出各部门之间完全无法合作的严重缺陷。
许多人误以为中国的中央集权体制是人治,绕开了法治和民主环节,不必征询反对派意见,省去了公开政治斗争,就以为中共的决议流程全世界最高效。实际上呢,中共的制度建设是其最致命的薄弱点,太严重依赖协调机构就是因为制度缺陷解决不了,而这些叠床架屋的协调机构并不见得一定提告行政效率,因为也将大量时间用在部门间、政府间和党政间谈判上。
中共这种权力碎片化现象,在国际学术界称为“碎片化的威权主义”。这种乱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宪政和法治得以根除,但是由于中共不肯冒宪政和法治的风险,那就必须为体制缺陷付出代价,而体制成本就会随着体制缺陷问题不断增大。
习近平政府沿袭胡锦涛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政治纲领,目的并不是向民主法治方向前进,而是首先把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用制度化手段进行规范化(不是要党政机关服从法治原则, 而是设法让党政机关遵照制度运行以便免去无穷无尽的协调和谈判工作,含低效和无效行政)。习近平政府就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制度和机构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改动,总体上是奔着强化中央集权去的。
国际上已经有学者注意到,习近平政府推动的一系列制度和机构改革,绝不仅仅是强化习近平一个人的权力,而是强化中共中央的执政能力,以及强化中央权力。也就是说就算换成其他人接替习近平,只要沿用习近平体制,就会将变本加厉的极权统治复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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